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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检察院在涉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领域深耕细作

以“检察蓝”守护水生态

  白沙检察院检察官对一件涉及环卫企业非法从河湖取水案件进行整改成效“回头看”。高凌 摄

  ■本报记者 王天宇 陈敏 宋飞杰

  “您瞧,我们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已经成功办下来了。”6月27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高兴地向回访的白沙检察院检察官廖梦展示着手中的许可证。

  这份至关重要的许可证的成功办理,得益于白沙检察院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有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责。

  近年来,白沙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在涉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领域深耕细作,探索实践“志愿者平台+数据模型+关注民生+溯源治理”涉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全方位守护水生态环境安全。

  科技赋能,推进数字治水

  廖梦在6月27日回访的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白沙100多家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经回访抽查,确认白沙人民医院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已经成功办理。

  这起案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去年。当时,“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成员举报了一些医疗单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廖梦经调查走访证实,白沙不少医疗单位的污水排放确实存在问题。

  廖梦表示:“全县有上百家医疗卫生单位。我们需要分析一下这个问题背后的原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白沙检察院开发了“城镇污水排放源头治理监督模型”,通过比对医院数量、污水排放数量等数据,很快发现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都未按规定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问题。经过实地调查,办案人员发现白沙医疗污水排放存在底数不清、管理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例如,白沙人民医院虽然污水处理设备齐全,委托给了有资质的第三方管理,污水排放实时监控未发现超标情况,但污水最终流向不明确。其他乡镇卫生院虽建设了污水处理设备,但存在运行不规范等问题。

  因此,白沙检察院向卫生健康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卫生健康部门履行职责,让全县医疗机构加快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合理排放污水。

  在办案过程中,白沙检察院通过自主研发的“城镇污水排放源头治理监督模型”,共发现污水排放监督类案件线索1954条,立案8件,推动全县161家医疗机构和19个在建项目逐步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县排污管道进行全面排查、编号管理,确保管道通畅,严防城市内涝,取得了初步成效。

  近期,该模型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库上架。目前,儋州市、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市县检察院已通过该模型排查出案件线索上万余条,办理类案16件。

  溯源治理,助推人大立法

  “走,咱们再去白沙污水处理厂看看。”

  6月27日上午,廖梦带领团队成员对一件涉及环卫企业长期非法从河湖取水用于道路清洗、城市绿化的案件进行整改成效“回头看”。这是她们对该案进行的第10次以上的回访。

  在现场,廖梦与团队成员查看了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生产情况,以及环卫企业使用中水的情况。

  去年2月份,白沙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在联合调研中发现,一家环卫企业的洒水车违法在南叉河取水。经过全县范围内的调查,发现该用水企业不仅在南叉河县城段取水,还在邦溪镇、七坊镇等多个乡镇的河流、湖泊、水库取水,情况严重。

  廖梦说:“虽然该企业取水是为了城市美化,但擅自从河流、湖泊等地取水,违反了我国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

  为了解决该企业非法取水问题,白沙检察院主持了听证会,并向该县水务部门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与该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磋商,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水资源管理保护职责。

  环卫企业意识到问题后,拆除了在白沙牙叉镇、七坊镇、邦溪镇的取水设备,恢复了河道原貌,停止了非法取水行为。

  为了彻底堵住用水企业从河道中非法取水的漏洞,廖梦多次与污水处理厂沟通。此后,该环卫企业与白沙水务公司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事项签订了《中水回用协议》,对中水的长期回用及污水处理等进行了详尽约定。

  如今,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用水企业定期到白沙污水处理厂取水。

  6月27日,记者在中水取水点看到,环卫车在规范有序取水,秩序井然。

  白沙污水处理厂厂长符永志说:“企业经常来取水,目前我们的供水量一个月3000立方米至4000立方米。”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正值白沙县人大常委会启动《白沙黎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我院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多次参与调研论证,促进办案成效向立法转化。”廖梦说,白沙县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在《白沙黎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第八条第二款中增加了“城市绿化、道路清洗、洗车、洗涤等行业不得使用地下水;有条件的,应当使用中水”等规定,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强化取水监管。该草案经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报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机制建设,凝聚合力治水

  “我的地能正常耕种了。地里的经济作物长势很好。”白沙邦溪镇南班村村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在检察官介入后,他们10年来的烦心事一下子就得到解决了。

  10年前,刘先生承包了邦溪镇南班村委会3亩多土地。2012初,一家公司在刘先生的承包地旁边建了一个混凝土搅拌站,并在河道中修筑了一座水坝。在枯水季节,他需要水灌溉时,上游却没有水下来;而在汛期,他的地却经常被淹。

  此后,白沙检察院立案调查,依法向监管和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去年3月20日,涉案企业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在职能部门的监督下,自行拆除河道内的拦水坝及取水设备,恢复河道原状。

  “我们在办案中,不应简单地为办案而办案,而应当注意案件所衍生的其他问题,力求在源头上解决问题,排查潜在的问题隐患。”廖梦说。

  对于一些企业在河道筑坝取水、滥用地下水等涉水违法行为,白沙检察院加强机制建设,采取了“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活动。迄今为止,白沙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发出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拆除违法设备6处,并处以罚款5万余元。

  为了拓宽涉水案件线索,切实提升案件质量,白沙检察院在2023年初成立了由20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志愿者组成的“益心为公”团队。“益心为公”团队成员作为“信息员”积极发现线索,已为涉水环境领域提供了4条线索,成功立案9件,线索成案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领域。白沙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白沙检察院以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为切入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守护着白沙的绿水青山和蓝天净土,为白沙加快建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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