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天宇)7月15日上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两家企业之间合同纠纷一案,在海南省仲裁协会的协助下,组成临时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实施以来,依据该法规在海南审理的我国首例临时仲裁案件。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立法权限,以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形式对我国现行仲裁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了适度变通和创新,引入了国际通行的临时仲裁制度,丰富了商事纠纷解决的工具箱。根据该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和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以及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临时仲裁。
此次开庭审理的临时仲裁案件,是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僵持不下时,及时了解到海南省新颁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有临时仲裁的解决方式,可以更加高效、节约成本地化解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了临时仲裁,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临时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共同选择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的仲裁,在裁决作出后即告解散的仲裁方式。
临时仲裁相较于机构仲裁和诉讼,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而且能够为当事人节省费用和时间,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目前,临时仲裁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中普遍适用,并得到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广泛认可。
此次案件的审理,是海南仲裁新规落地的一次重要实践。海南省仲裁协会作为临时仲裁的指定机构,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据此案当事人的约定,提供庭审场地设施、仲裁庭秘书等必要的协助服务,保障了临时仲裁的顺利进行。
下一步,海南将以此次临时仲裁案件审理为起点,全面贯彻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把海南打造成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优选地”,为中外企业提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海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