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王水龙)一男子陈某沉迷网络赌球,利用担任出纳员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款用于赌球,被儋州市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儋州市法院经审理,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开始,陈某在其朋友介绍下,开始沉迷网络赌球。陈某将其个人积蓄全部输完后,心有不甘,便开始利用其担任儋州某公司出纳员职务的便利,将公司钱款陆续转出用于赌球。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陈某陆续侵占公司钱款数额累计437万余元,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花销。陈某幡然醒悟后于2024年1月16日主动投案,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赔107万元。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437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儋州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决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