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王媚琪 宋杰)6月20日,省一中院在案发地琼海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并发出我省法院首份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省一中院院长郑兰清担任审判长,琼海市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行政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基层组织代表、学生代表共160余人旁听观摩案件庭审。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被告人非法收购、加工出售砗磲制品合计价值近60万元。砗磲制品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该案当庭宣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法院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二年不等,一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在详细阐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的同时,向旁听人员普及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引导大家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
庭审结束后,省一中院发布了首份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倡议书中强调,野生动物是地球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坚决抵制违法行为;投身生态保护,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全家园;树立健康饮食观念,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伤害、积极救助野生动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拒绝传播伤害野生动物的信息,积极传递保护正能量。
此次庭审及倡议书的发布,得到了旁听人员积极响应。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倡议书内容,切实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责,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