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4年05月30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他人重伤

一男子被儋州法院判刑12年

  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张阿莲)男子马某芳伙同他人持钩刀、木棍连伤2人,致1人重伤、1人轻微伤,被儋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处马某芳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4年10月,马某芳在喝酒过程中,与同村青年许某明发生口角,许某月上前劝阻2人时,被马某芳持木棍打伤头部。马某芳离开现场后不久,为报复许某明,又伙同马某书(已判刑)持钩刀寻找许某明欲进行殴打。途中遇被害人李某某质问2人为什么拿钩刀出来,马某芳与马某书便持钩刀追砍李某某,致李某某左手腕完全离断,右手掌骨骨折,神经、血管、肌腱离断,全身多处受伤并昏倒在地,2人见状逃离现场。

  案发后,马某芳逃匿至2023年6月被抓获归案。经鉴定,李某某双手损伤均构成重伤、五级伤残,头部及四肢软组织的损伤构成轻伤,许某月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某芳持械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二处重伤、二处轻伤,五级伤残,另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儋州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对马某芳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万宁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将涉案房屋交还申请执行人
陵水民警到学校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一男子被儋州法院判刑12年
~~~五指山两名男子被行拘10日
定安交警走进矿区开展运输车辆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海口第一车管所获赠锦旗
琼海交警开展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
屯昌交警持续开展整治~~~
~~~琼海警方帮忙寻回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2名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方警方刑拘
~~~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
东方天安乡网格员走街入户开展宣传~~~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平安剑
姐姐住弟弟房20余年不肯搬
结合案例剖析诈骗类型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他人重伤
协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
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帮车主补办行驶证
查处313起交通违法行为
查处车辆非法加装遮阳棚
一女士游玩不慎丢失钻戒
见车窗未关盗走财物
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
海口一早餐店油条铝残留量超标
救援演练
增强老年人防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