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近日,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澄迈法院执行干警强化司法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拖、躲、逃、赖”的规避执行行为重拳出击,促3起案件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陈某与林某是同村的朋友,后因借款发生纠纷。陈某多次催要无果,将林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林某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多次联络林某,走访林某住所,均未找到林某,且无任何可执行财产线索。某日凌晨,执行干警在海口一家酒店对林某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后,林某才意识到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向法官表示将尽快联系家人筹集钱款。最终,林某被司法拘留1小时后履行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某未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查收传票后未按时间来法院,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澄迈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以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劝说,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当天通过家属转账履行全部案款。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借钱多年分文未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催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均保证和承诺会按约履行,却反复食言。鉴于李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较为恶劣,澄迈法院决定对李某进行拘留,最终促成李某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