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武建鹏)5月13日下午,海口海事法院与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座谈会,就如何落实《海口海事法院关于加强违法捕捞和违法使用禁用渔具治理工作的司法建议书》进行交流。
据介绍,海口海事法院在审理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中,发现存在被告人在禁渔期和禁渔区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作业的违法行为。经提前充分沟通,4月24日,海口海事法院向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司法建议书,推进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源头治理,引导我省渔民守法生产,护航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党组高度重视并认可司法建议书,针对建议内容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并通报初步整改方案及措施。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执法巡查,依法依规查处。希望双方能够建立常态化沟通,力争让司法与行政协调在诉源治理方面产生“1+1>2”的效果。
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茂表示,希望双方今后能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提升治理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