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苏彦人)近日,儋州市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和法官不仅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还用心倾听受害者家属的诉求,用实际行动为受害者家属送去温暖与慰藉。
2023年11月30日,应某某驾驶机动车与倪某某发生碰撞,应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并于次日到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投案。倪某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儋州公安交警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应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应某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关押在看守所。
就应某某交通肇事造成倪某某死亡的民事赔偿问题,应某某家属与倪某某父母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其中牵涉到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的先行垫付问题,各方利益冲突较大。今年3月28日,交通巡回法庭收到交警支队推送的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主要情况。
受案后,交通巡回法庭特邀调解员李有福多次将应某某家属和倪某某父母邀请至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并多次与保险公司、海南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电话沟通。法官陈伟也耐心引导应某某家属和倪某某父母根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范合理计算赔偿金额,悉心讲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义务和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费用后的追偿权问题,让应某某家属和倪某某父母对赔偿事宜有了清晰和理性的认识。李有福和陈伟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赔偿方案。在特邀调解员和法官多次耐心细致、融情入理的调解下,应某某家属和倪某某父母最终达成调解。
调解方案提出,除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交强险限额19.8万元外,应某某还应向倪某某父母赔偿86.3万元,扣除应某某家属已赔偿的医疗费、丧葬费7万元,剩余赔偿款79.3万元。在签署调解协议当天,应某某家属以现金支付方式现场向倪某某父母赔偿28.3万元,剩余赔偿款分期偿还,在今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从2025年开始,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7万元,直至还清为止。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