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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开到群众家门口

琼中法院法官零距离以案释法,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琼中法院巡回审判“搬”到群众家门口,让村民感受法律的威严。(琼中法院供图)

  ■本报记者 李传敏

  “全体起立,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到驻点帮扶村上安乡中兴村委会开展刑事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

  悬挂国徽,拉起横幅,摆好桌椅,一个简易而庄重的审判法庭搭建完成。这场“搬”到群众家门口的巡回审判,随着法槌声的敲响,揭开了法院办案的“神秘面纱”,让村民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也敲响了村民心中的警钟。

  一人醉酒无证驾驶

  出事故被判拘役

  2023年10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喝了三四杯米酒后,心存侥幸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吴某某驾车途经某路段准备左转掉头时,与行驶至该处由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经琼中交警鉴定,吴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87.71毫克/100毫升。警方认定,吴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琼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愿意接受处罚,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前述判决。被告人当庭认罪。

  法官零距离释法

  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庭审现场,村“两委”干部及村民共30余人参加了旁听。

  “饭后饮酒虽然是习惯,但‘微醺’侥幸上路不可取。”承办法官认为,受当地风俗习惯影响,米酒是不少村民日常工作后的必饮品。当地部分群众受教育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极易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法院巡回法庭下乡,通过以案释法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感受法治,贴合群众法律需求,让群众更深刻直观地认识到酒后驾车的社会危害性,对那些总心存侥幸的驾驶员敲响警钟。

  承办法官表示,今后,法院还将巡回办理涉毒品案、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影响大的案件,以巡回办案的方式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在场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平时忙于干农活,只在电视里看过庭审现场,今天第一次看到,深深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也明白了醉酒驾车的巨大危害,要引以为戒。”

  庭审当天,琼中交警通过摆放事故案例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赠送反光背心、安全头盔,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开展“沉浸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主要围绕“拒绝酒醉驾”“知危险 会避险”“被看见 才安全”等主题向村民详细讲解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三轮车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警示教育大家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刻将安全行车牢记心里。

  今年以来,琼中警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和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营造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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