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5月6日,省委宣传部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正式上线”专场。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4月3日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5月6日正式生效施行。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也于当天同步正式上线运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有哪些功能?记者了解到,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划转遵循 “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原则。通过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现有本外币账户之间实施金融账户隔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进一步服务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使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机构账户进行经常项目收支,凭收付款指令即可办理。除证券投资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使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开展的资本项下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跨二线”视同跨境管理。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非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相关资金结算并应使用人民币。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机构可根据客户风险情况,适当简化相关办理流程。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同名划转在额度内实行有限“渗透”,满足经营主体境内外资金摆布需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按照“负面清单+额度管理”原则实行有限“渗透”。有限“渗透”的资金用途要满足资本项目收支的“四不得”,即: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首日上线运行情况如何?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南有10家银行获得首批上线运行资格,顺利上线了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截至当天中午12时,10家首批上线账户的银行,共为34家企业开立了账户,其中,有27家在海南注册的境内企业开立了账户,有7家境外企业开立了账户。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共发生各类交易资金划转34笔,合计金额2.84亿元,涉及贸易收付款、外商投资、境外放款、外债、结售汇、贷款以及信用证融资等7类业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将继续推进其他银行建设业务系统,成熟一家、上线一家。并指导各上线银行,充分利用账户功能和政策优势,为有对外贸易投资实需的企业提供更好的跨境金融服务,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提升资金跨境自由便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