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纪新候 邓鹏)4月23日-24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等21人涉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月,被告人黄某召集陈某、吴某、魏某等人来到乐东黎族自治县某镇。黄某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租赁一栋五层楼房,同时购买大量的手提电脑、手机、境外手机卡、流量卡、 U盘、路由器等设备,以对外贸易的名义先后招揽多名人员。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黄某等人先后均以“白富美”成功女性的虚假身份,通过聊天软件,以翻译软件、话术本为辅助,添加境外男性并发送大量虚假信息进行聊天,继而引诱境外男性购买虚拟货币USDT(泰达币)投资鱼苗挖矿和 MT5 外汇等方式实施诈骗,涉诈金额达150万元。整场庭审过程按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整个庭审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意见。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