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天宇)4月19日,海南国际仲裁院与省旅游协会签约仪式在海南国际仲裁院举行,双方在共建“海南国际旅游(投资消费)调解仲裁中心”基础上进一步达成战略合作。
根据合作协议,省旅游协会与海南国际仲裁院进一步发挥旅游(投资消费)调解仲裁中心职能作用,在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旅游企业投资合作仲裁条款完善、仲裁业务培训、旅游仲裁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使旅游投资、消费领域商事活动与调解、仲裁机制有机衔接。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行业管理处处长周兴华表示,省旅游协会要用活用好海南国际旅游(投资消费)调解仲裁中心这块牌子,整合旅游仲裁专家资源,深入推进仲裁和调解工作,切实为广大旅游企业在投资、合作等商事活动以及旅游消费领域提供专业的仲裁、调解咨询和法律服务。省旅游协会要统筹推进调解、仲裁宣贯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大商事仲裁、调解知识普及力度。
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陈华君表示,仲裁是与诉讼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业、高效、保密等优势特征,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均具有法院强制执行效力,非常契合旅游企业投资、合作等商事争议解决需求。海南国际仲裁院将持续为旅游企业投资、合作、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消费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