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杜丹丹)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省道美洋线黄冈学校路段开展日常执勤工作时,依法对一辆琼A号牌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
“为什么看到交警查车没有减速慢行,而是冲卡?请您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面对执勤民警的问题,驾驶人惊慌失措,称未携带证件。随即,民警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发现,驾驶人李某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驶车辆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民警对李某章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普法教育。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儋州交警依法对李某章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