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苏彦人)4月8日,当事人符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儋州市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对审理其案件的法官表达衷心的感谢。
据了解,符某涉及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及车辆损坏,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及损失约18万元。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受理此案后,开始案件的诉前调解,但保险公司在事故责任认定、诉前鉴定结果以及赔偿问题上均与符某存在较大分歧,双方的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特邀调解员李有福在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后,认真审阅案件材料,梳理双方的争议焦点,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有福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疑虑,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法官陈伟也实时跟进调解进展情况,并针对双方提出的具体问题及法律规定进行细致解释,确保双方都能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维护自身权益。
经过特邀调解员和法官的反复劝导、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向符某支付14.8万元赔偿款项,符某也决定撤回起诉。
据介绍,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推行“诉前鉴调+法官指导”工作模式,在诉前鉴调阶段,法官通过深入了解和分析案件情况,为双方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符某表示,这次经历让她深刻感受到交通巡回法庭特邀调解员和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为民情怀,“诉前鉴调+法官指导”工作模式不仅大幅缩短了审判周期,还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