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3月26日,屯昌县司法局就滕某彬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中坤农场履行拨付青苗补偿款一案举行听证会。
据了解,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代理人、第三人、被申请人单位负责人均按时到场参加听证,同时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听证。这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屯昌县举行的首次行政复议听证会。听证会听取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被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行政复议机构充分释法说理、协调沟通,申请人表示认同因案外人对涉案青苗补偿提出异议,申请人不符合青苗补偿款拨付条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向申请人履行支付青苗款,也认同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会后为实质性解决申请人的问题而召开协调会的建议。
据介绍,屯昌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持续、规范、有序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的常态化、制度化,以听证促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