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 通讯员符恒卓 李子瑜)澄迈法院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成立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工作机制,打造法官主导、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合、调解员积极参与的诉前调解团队,有效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实质化解。记者3月18日从澄迈法院了解到,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去年5月成立以来,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95件,调解成功39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56.83%。
据了解,在澄迈法院受理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嫁女)权益纠纷系列案中,原告方诉称该村委会获得了征地补偿款,但未将户口在本村的“外嫁女”列为分配享受征地补偿款对象。诉前调解团队通过走访村组、村民代表,调取资料等方式展开工作,从法、理、情的角度,向被告阐明不得以妇女外嫁为由,侵害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最终,该起系列纠纷在诉前化解,100余名原告获得40余万元补偿款。
在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乙公司承包甲公司分包项目的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甲公司未如约支付工程款1900余万元及停工补偿款300余万元。乙公司遂诉至澄迈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以及时间成本并释法明理。经过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拟出还款方案,并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双方握手言和,一起诉讼标的上千万元的纠纷案件在进入实体审理之前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