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邓征想)3月14日,琼海市人民法院用时30分钟,成功执行完毕一件执行案件。
据悉,1995年,被申请人李某拖欠申请人符某饲料款,至今近30年。其间,符某一直向李某追讨欠款。李某陆续偿还少许欠款,但仍有7147.4元未偿还。2023年,符某起诉到琼海法院。琼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李某向符某偿还饲料款7147.4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偿还债务。符某向琼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琼海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按规定依法申报个人财产状况,经传票传唤也未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司法拘留。
3月14日,法官助理和法警一行4人冒雨赶到李某位于琼海市长坡镇的家中,发现李某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多年,在家生活不能自理。法警队领队李明见状,立即着手做李某家人的思想工作。李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告诉李某儿子:“你们的父亲当年赊账购买饲料也是为了整个家庭的生活。这笔钱也拖欠近30年了,现在他老人家年事已高,没有能力偿还欠款。你们做儿子的如有能力,应当帮他把欠款还清,以表孝心。”李某儿子听后,当场表示愿意替父亲偿还欠款,但是对父亲欠款的具体金额存在异议,希望申请执行人符某能减免部分欠款。最终,经琼海法院组织,双方和解。双方一致同意,李某儿子向符某支付5000元结清该案。李某儿子当场支付5000元。至此,案件用时30分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