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孙宛宛)3月12日是我国第46个植树节,省一中院发布一宗为种植槟榔而滥伐林木获刑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9至2022年,为了让种植的槟榔能够更好地生长,邓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用持手锯砍伐、用钻洞灌入农药的方式,毁坏了位于海南会山省级自然保护区4号林班内自家种植的橡胶树。经鉴定,涉案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森林类别为省级公益林地,地类为乔木林地;被毁树木共436株,其中伐桩117株,未被伐倒木319株,未被伐倒木中已死亡树木292株,被严重毁坏未死亡树木27株;被毁树木立木总蓄积量为127余立方米,其中,已死亡树木(包括伐桩)的立木蓄积量为118余立方米,被严重毁坏未死亡的树木立木蓄积量为9余立方米。
另查明,因涉案林地无法原地进行生态修复,被告人某自愿通过购买碳汇方式进行了生态修复,共支付1.85万元购买林业碳汇量185吨。
省一中院经审理,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