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瑜 本报记者 方艳
近日,一名游客在景区游玩被椰子砸伤,游客与景区之间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文昌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促进各方当事人和气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椰树果实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虽然纠纷因调解得以化解,但是相关的法律问题引起市民游客的关注。如果游客被椰子砸伤,景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记者2月22日就此问题采访了律师。
赔偿纠纷:
游客被椰子砸伤起诉景区
近日,一名游客在景区游玩被椰子砸伤,游客与景区之间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文昌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促进各方当事人和气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椰树果实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
原来,游客林某与朋友到文昌一景区游玩,被景区椰子树上掉落的椰子坏果砸中头部,林某当场受伤倒地。朋友立刻拨打120,与景区现场工作人员一起将林某送到文昌某医院救治。经治疗,林某病情趋于稳定,遂转至海南省某医院继续接受治疗。林某病情稳定出院后,因未能与景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文昌市法院。
据了解,该景区系某研究所所有,研究所与某文旅公司签订协议,由某公司负责椰子树、椰子果等园内植物的安全管护工作,承担园内椰子树等所有植物的树干、果实砸到人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全部责任。
诉前调解:
各方对赔偿金额 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办的不仅是游客的案子,更是游客对本地旅游安全和维护权益的法治信心,是企业对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诉累的法治期望。”文昌市法院承办法官符娟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及各方诉求,仔细分析梳理出案件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各方对林某诉请的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等多项损失费用的认定存在分歧。
考虑到该案属于涉旅纠纷,案件处理的效果可能对文昌旅游口碑及游客出游体验产生影响,承办法官确定了着重进行调解化解纠纷的目标,争取弥合各方分歧,真正化解矛盾。随后,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再“面对面”的灵活调解方式,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对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释法说理,说服双方站在“礼让平衡”的角度各退一步。
在法官多轮沟通协调和耐心引导劝解下,最终各方当事人都同意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分2次向林某付清全部赔偿款。
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这起涉旅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律师说法:
景区有责任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虽然该起纠纷因法院调解得以化解,但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引起市民和游客的关注。如果游客被椰子砸伤,景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对此,记者2月22日采访了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洪德。
陈洪德表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是从合同责任的角度,还是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景区都要承担责任。从合同法的角度,游客进入景区,双方建立旅游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景区必须满足安全条件,确保游客安全。椰子坠落伤人,说明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合同上的赔偿义务。从侵权法的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陈洪德表示,景区椰子坠落,属于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椰子坠落,可能是自然熟了坠落,也有可能是因虫害风刮等原因坠落,但无论何种原因,根本原因还是景区管理者没有管理到位,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椰子坠落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