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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重大安保任务期间我省有关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对文昌市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24年2月23日8时至2月24日8时。

  二、交通管制路段。文昌市东龙线、铺龙线、S316线(良亩仔路口至铜鼓岭路口)、环岛旅游公路文昌市东郊段(建华山路口至后垅村路口)、钻石大道、淇水湾大道、紫薇路、彩虹南路、彩虹北路、航天大道、清澜大桥等道路。

  三、交通管制措施。管制期间,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危化品运输车、核载5吨以上货运车辆(含拖拉机)进入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管制期间,龙楼镇彩虹北路实行自南向北单向通行(即禁止一切车辆由彩虹北路岐山村路口往彩虹南北十字路口方向通行),龙楼镇淇水湾大道禁止非大中型客车通行,淇水湾大道(紫薇路至彩虹南路段)大中型客车实行自东向西单向通行,淇水湾大道(洪福村至彩虹南路段)大中型客车实行自西向东单向通行;环岛旅游公路东郊段建华山路口至后垅村路口自南向北单向通行;任务前3小时,禁止无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文昌市东龙线、龙昌线、文铜线等;任务前1小时,禁止一切车辆进入东龙线、龙昌线、文铜线和龙楼地区部分道路。

  四、其他注意事项。管制期间,车辆驾驶人、行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驾驶、文明出行,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执勤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因实施交通管制造成的道路通行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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