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陈义夫)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据了解,杨某和马某因网络结缘,按照当地的农村习俗举办婚礼,之后同居并生育儿子小满(化名),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2020年,双方因家庭琐事而争吵,互不相让,觉得日子没办法一起过下去了,双方便开始分居生活。自此,原告杨某便独自抚养小满,两人分居长达3年,女方很少回家探望小满。因小满即将上学,可户口在女方的户籍下,男方认为长期分居不是办法,于是将女方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基于关系到未成年人,为保证未成年人的权益,也为了避免双方再次受到感情伤害,认为运用调解方式处理该案最为妥当。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原告、被告到长征法庭,从有利于小满的健康成长着手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从感情入手,积极引导原告、被告双方换位思考,希望杨某能承担起为人父的责任,给予小满充足的爱,更多地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另一方面从法理入手,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不管是不是婚姻期间共同生育的小孩,双方都有抚养责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应当负担起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让步,并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