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小亮)2月17日,临高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查处一名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
当天,临高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在临高县多文镇加油站路段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驾驶人王某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该路段,被执勤交警依法拦截。当执勤交警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执勤交警立即让驾驶人接受检查。
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在对王某锐身份进行进一步查验时,执勤交警发现该其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临高交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锐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650元并扣留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