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天宇
近日,一段“公司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引发了人们对劳动纠纷案件的关注。近年来,类似企业高管态度嚣张地解聘员工的事件时有发生,背后反映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法律知识的不对称,以及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时间长的困境。法治时报记者了解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诸多权利和义务的博弈时常发生,尤其在裁员降薪、社保缴纳等情形中,一旦涉事一方操作不规范、不合法,就容易引发一系列劳动纠纷。那么,劳动者遇到不公正的劳动纠纷时,该如何维权呢?
调查:
有公司玩“招式”让员工被动走人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家私营公司员工刘强(化名),从未料到自己认真对待的工作会被公司以发不出工资为由让他主动离职。
46岁的刘强是一名电工,三年前加入该公司,从事机电维修工作。起初,他的工资待遇为包吃住每月7000元。由于工作勤奋,一年后月薪上涨至1.1万元。然而,公司始终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我曾找公司签过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未签,最后公司却以发不出工资为由让我离职。” 刘强表示,他每天都在工作,公司却以发不出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最终他被拖欠3个月工资,共计3.3万元,他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无果,刘强将公司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经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司向刘强支付工资及加班费2.5万元,补偿金3000元,共计2.8万元。
在职场上,劳动者离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有些企业却不按程序办事,不按照法律规定对员工进行补偿,而是玩各种“招式”让员工被动走人。
“两年前,我曾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担任信息文员,主要负责信息统筹等内勤工作。”近日,海口市民何晴(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一段不愉快的经历。她说,工作一年后,她怀孕了,当她把这件事告诉公司的领导后,得到的却不是祝福,而是调整岗位的通知,让她外出跑市场。
何晴从来都没有跑过市场,怀孕后行动也不便。于是,她向公司主管表达了不愿调岗的意愿。此后,公司主管就以增加工作量等各种方式刁难何晴,要求何晴完成从来没写过的日报、周报、月报以及各种方案等。
“公司的意图就是要让我每天干得都不开心,让我知难而退。”何晴说,公司领导就是想逼她主动提出辞职。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现象在职场中偶有发生,某些企业采取种种手段逼迫员工离职,如大幅降薪、调离岗位、变更工作地点或安排过重的工作任务等。
律师说法:
遇到劳动纠纷可多途径维权
那么,劳动者遇到不公正的劳动纠纷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虹。
针对此类纠纷,陈虹表示,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首先是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反映,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合理合法的解决。如果对用人单位的答复和处理方式不满意,再采取其他方法。
如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所在单位没有设立该组织的,也可要求工会组织出面协调。没有工会组织的,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上述2种途径行不通,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予以解决,则劳动者可以在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虹表示,很多劳动争议的发生,原因都在于用人单位存在不规范用工的行为,因此她建议广大用人单位重视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