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12月20日,琼海市检察院发布《黄清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黄清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琼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12月18日移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黄清自2016年11月开始在琼海市嘉积镇海葆母婴店工作,因未能按期偿还贷款,2022年初至2023年9月期间,虚构海葆母婴店有奶粉折扣活动、购买奶粉送礼品等事实,骗取至少40余名被害人财物。黄清将诈骗所得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日常花销等,并未实际向被害人交付奶粉。
据了解,由于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能逐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琼海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