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一起货车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9日10时许,保亭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交警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未粘贴反光标识,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该车有超载嫌疑。经称重,该车实载重量71.8吨,属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且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
保亭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以及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700元、驾驶证记6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