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新武 通讯员韩志成)近日,万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会同山根派出所、龙滚海岸所及便衣大队联手侦破2起非法狩猎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11月18日22时50分许,万宁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夜巡至山根镇官寮村附近的菠萝地处,抓获1名疑似持枪猎鸟的男子。收到情况后,万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迅速调集在附近区域巡查的警力抵达现场,并立即接手开展侦查。
经审问,该名涉嫌非法狩猎的男子叫谢某文,系山根镇扶提村委会人,对其持枪猎杀鸟类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于11月18日21时25分许,使用枪支、照明灯和诱捕器等禁用工具,在自家槟榔园内进行枪猎鸟类,当晚共猎获鸟类2只。经鉴别,猎捕2只鸟类为斑鸠,系重要“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谢某文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涉案枪支作另案处理)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9日23时10分许,万宁市公安局便衣大队民警夜巡至龙滚镇文曲村委会附近处,当场抓获一名涉嫌持枪猎杀鸟类的男子,另外一名同伙借夜幕掩护乘机逃脱。便衣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摩托车1辆、鸟类1只、枪支1支、射弹36枚和钢珠3116粒等作案工具一批。随后,便衣大队民警将抓获的男子及缴获的物品移送辖区龙滚海岸派出所。11月20日8时15分许,龙滚海岸派出所将该案移交至森林分局侦办。
经审问,该男子名叫陈某亮,系龙滚镇文曲村委会人,据其交代,在逃另一名同伙男子系同村委会人,名叫何某阳,并对两人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自制改装的枪支猎杀鸟类的事实供认不讳。11月22日,何某阳在亲友的陪伴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伙同陈某亮在文曲村附近的田野上使用枪支非法猎鸟的事实。经鉴别,枪猎1只鸟类名为鹭鸟类,系重要“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陈某亮、何某阳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万宁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两人自制改造使用的猎鸟枪支,目前正在鉴定中,等待鉴定意见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