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 通讯员张清)为跟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1月25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法官对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徐女士进行回访。
此前,徐女士到三亚城郊法院寻求帮助,称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经了解,徐女士当时正在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二人已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正处于离婚冷静期。徐女士的丈夫之前经常对她进行家暴,曾将她打到耳膜穿孔,她曾多次报警求助。
了解到该情况后,三亚城郊法院立即立案,承办法官迅速审查了相关证据。经审查,徐女士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立案当日,承办法官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徐女士的丈夫进行教育。徐女士的丈夫表示接受教育,不再对徐女士进行家暴,二人协商处理离婚事宜。
其间,承办法官还告知徐女士如有任何不安全的情形及时通知并立即报警,同时还向徐女士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及派出所送达民事裁定书,监督被申请人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况。
在对徐女士回访时,徐女士告知承办法官其丈夫不再有家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