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飞杰 通讯员廖梦)10月19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首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一职能部门不依法追缴水资源费损害国有财产行政公益诉讼案的结案问题举行听证会,共同商讨在追缴水资源费中遇到的难点及对策。
据了解,白沙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一涉案企业在10余年间欠缴水资源费约107万元,于是向白沙检察院移交案件线索。
白沙检察院经对线索进行核查,依法向白沙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追缴水资源费。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在研究征收办法中,发现涉案企业系民生企业,因经营不善常年处于亏损状态。同时,涉案企业已意识到长年拖欠水资源费损害国有财产的错误,表示在目前经营窘困的情况下愿意向银行贷款归还欠款。白沙水务局经研究后认为,向银行贷款固然能立即解决欠缴水资源费的问题,但会让企业背负高额的利息,不利于企业的后续发展,还可能会影响民生问题。为此,白沙水务局向白沙检察院提出让涉案企业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既能帮助涉案企业渡过难关,又能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
为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白沙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职能部门提出的分期付款,承诺制结案的问题进行听证。
会上,涉案企业对其欠缴水资源费的违法行为进行道歉,并拿出5年内分期付款的方案,承诺今后不再拖欠水资源费。“益心为公”志愿者评议后认为涉案企业还款期限太长,不利于国有财产的保护。经过充分沟通,与会人员最终达成了涉案企业4年内还清欠缴水资源费的共识,形成了详细的还款计划。白沙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督促涉案企业履行该计划。
听证会后,白沙检察院将结合本次听证会意见对该案作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