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星 见习记者 覃创源
10月13日一大早,天气阴凉,临高县博厚镇金牌湾一片寂静。乐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俊就组织几名村民补种红树林苗。
“大家要仔细检查,今天上午要把漏种的地方都补上苗。”王俊就向地里干活的几名村民喊话。“放心,我们会把活干好。”昌汉村村民苏不妹信心满满地说。
当天,法治时报记者跟随省检一分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来到金牌湾,对这片“退塘还湿”,打造海南首个“生态司法修复+林业碳汇”基地生态修复情况开展“回头看”。
一次碳汇补偿机制探索
上午9时40分许,原本寂静的金牌湾一下子热闹起来,省、县级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来到基地,查看种苗生长情况。省检一分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夏国华带着干警操作无人机,拍摄生态司法修复情况。
“这里原先养殖海产品,污染比较严重,湿地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而我们办理的一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需要采取替代性修复,这恰巧与临高县‘退塘还湿’规划不谋而合。”现场,夏国华向记者介绍探索打造这个基地的缘由。
今年6月,省检一分院办理琼海某兴建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损害公益案,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愿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自愿以25万余元认购2500余吨林业碳汇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并当庭履行。
生态环境司法主要目标是修复生态、保护环境公共利益。鉴于涉案企业的采矿权期限仍在延续,且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复同意允许该企业临时使用该林地,该公司的采矿生产正处于合法状态,无法在原地“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
对此,省检一分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案中引入“碳汇”修复理念,探索适用认购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破解原地难以补植复绿、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失无法修复等难题。
该院经综合考量,在当事人自愿申请、行政职能部门同意、法院支持的情况下,立足我省目前林业碳汇的客观实际,以认购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建立“检察公益+碳汇”的生态损害修复新模式。
8月18日,在省检一分院的积极推动下,省林业局联合临高县林业局正式启动红树林“生态司法修复+林业碳汇”项目,投入约38万元种植23.5亩红树林,打造海南首个司法案件碳汇认购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将涉案当事人认购的林业碳汇定向用于植绿复绿、生态环境修复,并实现林业生态价值转换,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为确保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落实处、见实效,省检一分院联合省林业局、临高县林业局多次对生态修复基地进行实地勘察,持续跟进了解基地后续建设及监管的相关情况。
一笔生态价值转化“双赢账”
为什么选择临高金牌湾?为什么选择红树林?省检一分院为什么积极探索适用认购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究其原因,这是一笔精打细算的生态价值转化“双赢账”。
检察机关、林业部门及专家看中的,不仅是“退塘还林”的紧迫性,还有红树林增强海岸线防风消浪、净化水质能力,甚至是红树林强大的固碳能力。
“在临高开展生态修复,每亩红树林每年可以吸收0.5吨至1吨的二氧化碳。”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告诉记者,在以往的毁林案件中,涉案当事人需要自行种树完成生态修复。在碳交易模式下,按照相关方法学的要求,本地村民通过种植红树林,修复生态,经过专业机构监测,开展额外性论证,获得可交易的碳汇,涉案当事人通过购买碳汇产品来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这是一笔“双赢账”。(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