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 通讯员邓文君)10月12日9时,伴随法槌的一声脆响,一场职务犯罪庭审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保亭纪委监委组织部分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部分执法单位负责人等科级领导干部1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孙某某利用担任保亭原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亭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孙某某非法收受8人财物共计77.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孙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该案案情,案件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沉浸式旁听了被告人孙某某如何一步步突破“底线”、触碰“红线”,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