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10月1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新规,对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做出调整。
根据最新规定,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
该规定自10月12日起实行。
据了解,此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海南省住建厅8月3日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购房首付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