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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修订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

删除驾驶员户籍限制准入条件

  本报讯(记者黄君)近日,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经修改后,将于今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据悉,《细则》于2017年3月29日正式实施,2019年5月7日、2021年10月9日,分别对《细则》进行了修改并继续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网约车行业营商环境,推动网约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处理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相关文件的函》(司办函〔2022〕1067号),起草了《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细则》印发实施以来对加强网约车服务管理、规范网约车行业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海口市网约车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原《细则》中关于户籍等规定与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已不相适应,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落实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海口市网约车经营活动和促进网约车健康发展,启动了《细则》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对《细则》内容未做大的修改,只对个别条款标准、文字等做了微调。主要修订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最新公布的上位法依据。第二章经营条件,修改了企业申请网约车经营的条件,完善“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表述;由于企业运营数据已接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删除了“网约车运营数据接入本市人民政府监管平台”的企业准入条件;删除涉及户籍限制的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及相关材料,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第三章经营服务管理,删除网约车驾驶员随车携带相关证件的内容。第四章监督检查,明确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相关投诉后的办结时限;完善市市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执行。第五章附则,为持续做好海口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工作,将《细则》有效期修改为5年。

  2021年10月9日印发的《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海府规〔202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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