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连蒙
“感谢法官不辞辛劳,折腾几个月,一直盯着这件事并圆满解决,我们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10月7日,在接受法治时报记者采访时,周先生对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民办实事的行为连连点赞。
由于本案的执结,周先生在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得到解决,同小区其他业主也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顺利安装了充电桩。
物业拒不安装充电桩
周先生是海口市金贸西路某小区业主,他向物业公司申请在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后,物业公司以线路设施需要整体规划,不能提供给个别业主改动配电房的设施设备为由予以拒绝,于是周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应物业公司应配合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我卖了房,但车位还没卖,我还在使用,物业明显不愿意给我安装。”周先生向记者说,法院判决后,物业公司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以他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5日接到案子后,海口琼山区法院执行法官王仔龙立即介入,做好充分准备,一周后与书记员、法警前往该小区。
几经周折,王仔龙终于联系到物业负责人李某。
“起初李某一直‘打太极’,称自己已经提供了场地和电源,其他事宜都要申请人自己去办,且总电房没有位置。”王仔龙告诉记者,在去之前他们已向海口市供电局发函并得到复函,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的流程十分熟悉,因此在电话中便直接反驳了李某的说法。
“李先生,我们已向供电局咨询过,周先生是无法以个人名义去申请电表安装的。”王仔龙说,电话里对方声音停顿了几秒,在听到自己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后,支支吾吾地表示在外出差,一切等回到公司后一定配合。
书记员覃圣程拿出6张协助调查函以及复函告诉记者:“每场强制执行都像一场‘考试’,我们需要充分‘备课’,才能句句话戳进被执行人心里,从而顺利执行。”
执行法官5个月7次上门
5月初,李某终于露面,开始协调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为周先生办理安装充电桩手续。执行过程中,物业公司对于协助义务始终处于消极履行状态。
海口供电局工作人员到场后发现,周先生车位的情况符合受理条件,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要求电表箱一定要安装在墙上。
“供电局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知因申请报装容量较大,安装在墙上有安全隐患,且电表箱配置的开关容量较小无法满足用电要求,要求电表安装在配电柜里。”王仔龙说,法官上门协商后,物业刚开始不承认供电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在看到供电局给法院发的复函后,立马改口称立即按照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保护周先生的合法权益,法院向该物业公司下发履行义务告知书,同时多次上门协调。
“履行义务告知书中明确表明,若逾期未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王仔龙告诉记者,他们跑了7趟,经过多次协调和不断的释法说理,终于让周先生有了自己的充电桩。
近日,周先生拿着一面鲜红的锦旗前往琼山法院致谢,对法官几个月来不辞劳苦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