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网友举报,成功查处一起电动自行车“翘头炫技”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9月3日,保亭公安交警收到网友举报,称某短视频平台上,有一名用户上传了一段两名男子驾乘电动自行车在路上“翘头”炫技行驶的视频。视频中,两名男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接警后,保亭公安交警立即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法传唤当事人及家属前来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经询问得知,该视频是7月6日拍摄的,驾驶人是15岁的农某,乘坐人员是其朋友。农某为寻求刺激、扮酷耍帅,便“翘头”炫技。
民警对农某及家属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属要履行好相应的监护责任,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民警批评教育下,农某深刻地认识到错误,诚恳悔过并写下安全出行保证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农某未满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进行竞技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9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