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张琪皎)近日,儋州市法院充分发挥协调职能,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耐心做申请执行人工作,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儋州市白马井镇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02年7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无力偿债,儋州法院依法查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办公楼,最终该办公楼因流拍以14.7万余元抵债给黄某,黄某随后办理上述办公楼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9月,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请求将上述办公楼进行清场交付,并要求继续执行剩余债权。儋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一方面积极与当地镇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耐心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加强释法说理,争取其同意通过金钱给付的方式替代交付办公楼。经法院组织多轮多方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当地镇政府提供资金5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办公楼重新变更登记给被执行人,并承诺放弃剩余债权。
至此,历时20余年的“骨头案”终于执行完毕,儋州市白马井镇某村委会得以保留办公楼正常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