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陈雨露)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排除纠纷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一起长达10余年的矛盾纠纷终于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2000年3月,黎某购买位于乐东县城乐安路北的一栋4层商住楼房及有关土地,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楼房及土地过户时,楼房后面约50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建房。过户后,黎某将整栋楼房出租给他人使用,至2010年11月楼房出租期满。黎某收回楼房时,发现某银行占用了楼房后面约50平方米的宗地范围。黎某多次找某银行催促协商解决占地问题,但迟迟得不到解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某银行停止侵占土地并赔偿相应费用。
在受理案件后,法官郑冬松认真阅卷,仔细审核案件证据,再通过实地的走访和考察,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而后,法官认为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于是,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明法律依据,从法理、情理上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引导双方进行良性对话,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建议。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和调解,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9月底前向原告支付土地租赁费3万元,并于两个月内拆除占用原告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筑物,同时在其宗地红线范围内新砌围墙,所有的费用均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