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琼9006民初22号
包鲁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与被告包鲁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06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