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群英派出所接到辖区两名群众报警,称在群英乡南平居某烟酒行门前被人无故殴打。接报后,该所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据调查,报警人唐某、马某凌晨3点许到群英乡南平居某烟酒行购买饮料,黄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来到两人面前,故意用语言挑衅,但唐某和马某不予理会。随后,黄某便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刀具,用刀背和拳脚殴打唐某和马某。黄某一路追打至南平居某处树林,迫使唐某和马某逃到旁边的菠萝园里躲了起来,直到确定黄某离开后才敢出来。经法医鉴定,唐某、马某均为轻微伤。
办案民警针对案件进行深入走访和研判后,逐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黄某的身份和所在住址。随即,民警组织警力在黄某家中将黄某传唤到群英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陈述当天酒后心情郁闷,无处发泄,驾驶摩托车在南平镇上闲逛。转了一圈后,黄某发现唐某和马某正在某烟酒行前买东西,在无端用言语挑衅二人,见二人不予理睬后,恼怒之下便对唐某、马某进行殴打。
黄某已触犯了刑法,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黄某已被陵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