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刘甲灿)近日,儋州市检察院依托“支持起诉”职能助力农民工梁某等13人依法追索7.8万余元劳动报酬,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5月,儋州市检察院派驻雅星检察室在工作中发现包工头符某某长期拖欠梁某等13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矛盾纠纷线索。经走访了解得知,2017年至2018年期间,符某某先后雇请梁某等人至儋州某工地提供劳务,并约定劳务报酬支付标准,但工作结束后未结清劳动报酬共计7.8万余元,梁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儋州检察院认为,符某某与梁某等人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事实上建立了劳务关系,符某某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故建议梁某等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梁某等人遂向儋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儋州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诉讼期间,儋州检察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为符某某从未逃避梁某等人讨薪,且态度良好,赔偿意愿积极,希望与梁某等人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梁某等人同意符某某分期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但也担心符某某再次违约。儋州检察院与儋州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形成调解协议后再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梁某等13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