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人做担保
可否反悔撤销?
澄迈符先生咨询:我的一个朋友在某银行做信用卡车贷业务,之前有一笔贷款因金额较大,需要担保人,我帮他做了担保。不久前,我跟他发生纠纷,虽然贷款并未逾期,但我不想替他担保了。请问,我能否撤销担保?该怎么操作?
吴婷婷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因此,如果你不想继续为朋友担保,可与债权人协商,如债权人愿意放弃担保物权,则你可以不再成为担保人。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形,才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拆迁时再婚婚前房产
归属如何认定?
万宁何女士咨询:多年前,我购买了一套单位集资房,当时因已离婚,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房屋拆迁时,我补差价后分了2套房子,但至今未拿到房产证。分房时我已再婚,请问,房子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吴婷婷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尽管拆迁分房时你已再婚,但该拆迁安置房的取得是你此段婚姻前所购房屋的转化,即你婚前财产的转化。若该房没有你现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即便没有产权证,仍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房产婚后还贷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海口路先生咨询: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上面填写我爸妈名字和我名字,现在我老婆想加自己名字可是我爸妈不同意,那婚后我们一起还贷部分和以后房子升值部分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吴婷婷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借款没有欠条
仅有银行转账记录有用吗?
临高陈先生咨询:我最近借了10万元给一个好朋友,当时出于信任没有写借条,就通过银行转了钱过去,现在朋友的手机打不通,也不知人在哪里,请问银行记录能当证据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吴婷婷律师解答:仅持有支付凭证而没有借据的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一方必须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且已实际支付相应款项。若借款人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借款人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借款人证明其主张后,出借人仍然具有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责任,无法举证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