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魏榕)3月29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随着法槌声响起,一起滥伐林木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李某自愿认购38.9吨林业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这也是我省首例适用林业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件。
2022年,海南某苗木育种基地为平整土地将基地内部分林木出售予被告人李某、王某。被告人李某、王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林木13株,立木蓄积量为24.84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认缴“碳汇补偿”的方式分别出资1945元购买38.9吨林业碳汇用于生态修复。
省一中院综合考量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从轻处罚——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我的行为造成了林木毁损,我很后悔。为了弥补由于我的无知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我自愿缴纳罚金,同时也愿意通过购买林业碳汇的方式修复生态,因为我自己植树没有办法保证存活率,由政府统一修复生态环境,很有保障。”被告人李某、王某在当天宣判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