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到假劣农资
如何正确取证维权?
昌江文先生咨询:我邻居通过微信购买了两袋化肥,施用后发现无效,经查询验证系假货,遂要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结果卖家不认账。请问,网购到假劣农资,应如何正确维权?
石宏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卖家交付的化肥不符合推介的内容则构成违约,农资购买者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收集保留的证据包括:
1、购货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等用来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
2、农资包装袋,袋内最好留有未用完的农资样品。
3、保留使用说明书、警示标志,经营者的承诺书、广告宣传品等材料。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子女能否以分家不公为由
拒绝赡养父母?
万宁邓女士咨询:我与老伴共育有4个子女,其他子女都能很好地尽孝,唯独小儿子对我们不闻不问,理由是前些年分家时我们偏袒了他的两个哥哥。请问,子女以此拒绝赡养父母的说法成立吗?
石宏刚解答: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员工入职
单位“代管”证件合法吗?
东方文先生咨询:我是一名电焊工,前几天应聘入职时,公司提出为了加强业务管理,要求我上交焊工操作证,由单位“代为保管”。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石宏刚解答: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的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予处罚。如果公司规定持证上岗,可以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哺乳期内丈夫提出离婚
法院会支持吗?
定安莫女士咨询:我与丈夫结婚后不久,因生活琐事争执不断。在儿子出生后8个月时,丈夫搬到单位住宿与我开始分居生活,并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判决我们离婚吗?
石宏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据此,儿子出生8个月不满一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