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小亮 通讯员黄家玲)近日,临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冒雨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对申请执行人临高县某合作社与被执行人陈某、陈某某、严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进行现场执行,依法清除涉案200余亩土地上的附着物,并将土地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全力兑现胜诉权益、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据了解,该案为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根据法院生效裁判,被执行人应当自行清除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返还涉案土地给申请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涉案土地面积大、附着物清表工作量繁重、现场情况复杂,被执行人存在抵触情绪。为保障执行工作依法、安全、有序推进,临高法院执行局提前开展风险研判,细化执行预案,明确现场警戒、附着物清除、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分工,主动对接人大代表、公安机关以及属地镇政府,形成“法院主办、多方协同、全程见证监督”的执行格局。
执行当天,大雨滂沱,现场道路泥泞。执行干警严格按照预案拉起警戒线,分组做好现场管控和清表作业。干警指挥机械与工作人员依法有序清除地上附着物,做到执行程序规范、过程全程留痕。经过连续作业,涉案200余亩土地上的附着物已全部清理完毕,土地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
涉案的200余亩土地关系到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此次强制执行依法清除妨害、交付土地,既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向社会释放“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土地秩序受法律保护”的强烈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