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宋飞杰)为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曝光3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涵盖未经检疫肉类售卖、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经营等违法情形。
5月20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吴某某经营的牛肉摊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现场查获摊位摆放的牛肉26.2公斤,当事人当场无法提供该批次牛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经查,吴某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肉类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相关规定。经价格部门认定,涉案牛肉货值金额957元。考虑到当事人属初次违法,且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执法部门依法对吴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536.70元(含没收违法所得192元)。
5月18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李某某经营的摊位摆放着63.5公斤五脚猪肉,当事人无法提供对应的肉类检疫、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属于违规经营未经检疫肉类产品。经核查,李某某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经认定,涉案五脚猪肉货值金额3401元。鉴于当事人为初次违法,无严重危害后果,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120.30元(含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的处罚。
4月18日,执法人员对白沙打安某个体工商户工作室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其货架上摆放着多款无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其中包含肉茶12瓶、鱼茶(大鱼)180瓶、鱼茶(小鱼)126瓶、鱼茶(鱼腩)20瓶。该工作室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禁止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综合当事人初次违法、如实供述违法事实、涉案货值不足1万元等情节,执法部门依法对该工作室罚款5000元,并没收全部涉案无标签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