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6年08月19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

高速公路隧道口莫乱停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记者孙鹏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8月17日、18日连续披露两起在高速公路隧道口不当停车的案例,值得警示。

  在沪武高速,近期一辆重型货车停在一隧道出口附近的行车道内,后方未设置警告标志,而司机忙着爬上车顶加盖雨布。交警赶到现场后,对司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停车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交警提示,货物怕雨淋,可人命经不起“万一”。高速公路上禁止随意停车,即使停车,也必须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人员疾病等紧急情况下。且若车辆能够移动,必须停在应急车道上,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据披露,日前在京昆高速,有一辆货车因发生故障无法移动,停在一隧道出口。司机在货车后摆放了警示锥桶,但锥桶放在了隧道外边,因隧道内外光线条件变化大,致使后方来车的驾驶员难以及时发现前方车辆。交警赶到后,及时将锥桶移到隧道内部。

  交警提示,在高速隧道出口出现车辆故障时,应将警告标志置于隧道内部,利用隧道内灯光和封闭环境提醒后方驾驶员提前减速变道,同时依照法律规定,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如停车位置靠近弯道、坡道,警告标志应摆放于进入弯道或坡顶之前。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4起涉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
利用电商平台垫付退款规则,上游卖家套取资金,下游刷手赚取佣金~~~
夏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安天下
14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置
加大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力度
高速公路隧道口莫乱停
新型刷单骗局专坑电商平台
销售管制兴奋剂类物质 父子俩均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