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云淇)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情法相融化解纠纷,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促成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良好。二人于2013年登记结婚,2016年生育儿子杨小某,2022年生育女儿杨某。随着婚姻生活日久,双方在生活习惯、认知理念、文化层次等方面的差异逐步凸显,日常矛盾与隔阂不断累积。同时,因双方长期聚少离多,缺乏有效沟通交流,夫妻感情逐渐淡化、出现裂痕,难以继续共同生活。原告向该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林士立充分考虑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并未简单一判了之。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2名未成年子女,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情理劝解,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充分站在子女成长的角度换位思考,妥善处理子女抚养、家庭纠纷等问题。
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温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放下矛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二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杨小某由被告负责抚养,杨某由原告负责抚养,双方均认可现有抚养模式,共同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等问题再无争议,彻底化解了家事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