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 赵世馨)施工现场上演“电梯惊魂”,工伤索赔又遭“踢皮球”,工人的合法权益究竟该如何落地?近日,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及时介入,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索赔纠纷。
今年3月,王某经朋友介绍入职天涯区某建设公司进行电梯井道内施工。不料在施工过程中,原本被锁定在顶楼的轿厢突然下坠,致使王某的头部被卡在轿厢与电梯门之间,后被救出并紧急送医救治。
事故发生后,王某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建设公司、电梯公司索赔,可两家公司却互相推诿、拒不赔偿。面对一拖再拖的赔偿款和高额医疗费,王某家属在焦虑与无助之下向天涯区司法局求助。
接到调解需求后,天涯区司法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多方核实事故经过、梳理案件基本情况,为精准调解奠定基础。
调解现场,调解小组听取了三方诉求,发现争议焦点不仅在于赔偿金额的多少,更在于责任如何划分。电梯公司认为应由用工单位赔偿,建设公司认为电梯设备才是“元凶”。
针对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责任认定问题,调解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各方普及劳务关系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损害赔偿范围等法律知识,明确指出两家公司作为用工主体和设施提供方,对施工环境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在逐步疏导各方情绪后,调解小组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大家互谅互让,并兼顾各方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调解方案。
历经多轮“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的调解,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两家公司合计向王某赔付26万元,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至此,该起工伤索赔纠纷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