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 赵世馨)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两起网络销售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典型案例。
经查明,陵水英州镇某水果店在陵水英州镇某农贸市场办理营业执照,开设网店从事线上水果销售业务,并在广东省广州市某区租赁仓库用于水果采购及销售。该水果店通过网络销往滨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小菠萝,经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论为不合格。6月24日,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水果店作出罚款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4.85元,罚没款合计2694.85元的处罚。
经查明,陵水椰林镇某蛋糕店经营场所内储存3种过期食品添加剂,当事人使用过期的马利美膳巧克力色香油、亮典(紫色)食品添加剂制作蛋糕并通过外卖平台对外销售,累计销售蛋糕21件,经营总额2638元,违法所得1319元。7月7日,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蛋糕店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19元,罚没款共计6319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