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文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货运车辆整治行动,并查处了两辆超载货车。
7月9日11时43分,在文昌—临高24公里500米处,该大队查获一辆载货汽车,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到50%。警方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扣留车辆的处罚。
7月13日13时,在文昌市翁田镇乡道12公里21米处,该大队查获一辆载货汽车,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到50%。警方依法对驾驶人黄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扣留车辆的处罚。
据了解,车辆超载会造成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降低,导致其并入车道、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和刹车等能力均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车辆超载还会导致车辆质量加重,加大关键部件损耗,如车架变形、受力点断裂、发动机负荷过大、轮胎发生变形等,将影响车辆性能,并缩短车辆使用寿命。同时货车超载还会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使公路、桥梁处于超负荷状态。该大队通过开展此次行动,加强货运车辆管理,严厉打击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因货车超载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