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符莉云)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充分发挥“镜湖法堂”党建品牌赋能作用,依托“法官+党员特约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三位一体解纷模式,整合党员先锋力量、陪审员等基层力量,高效化解11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实现类案同步调处、矛盾批量清零,取得良好法治成效与社会治理效果。
据了解,某村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该村村民小组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时,以妇女外嫁、未成年人在外就读为由,对10名户籍未迁出的外嫁女、1名户籍在册未成年人不予分配征地补偿款。因双方就集体收益分配资格、补偿标准等问题多次沟通未果,11名权利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获得征地补偿款。
案件受理后,九所法庭负责人许莹莹主动牵头包案,联动特约调解员(退休党员干部)、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许莹莹精准适用法律,逐条解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定认定标准,阐明村规民约、集体收益分配方案不得突破法律底线,不得以婚嫁、就学等身份差异设置歧视性分配壁垒。
与此同时,人民陪审员高喜香、梁婷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优势,积极配合法庭开展矛盾疏导、情理调和、民意沟通工作,一方面从乡村风俗、邻里关系、基层治理角度出发,向村民小组干部耐心讲道理、摆实情,做思想疏导,引导其尊重法理,正视妇女、未成年人平等集体权益;另一方面协助安抚当事人激动情绪,做好法理通俗解读、纠纷利弊释明,有效拉近司法与群众距离、化解双方对立隔阂,极大提升调解认可度与成功率。
在此基础上,特约调解员杨春芝、郑连臣依托其熟悉治理工作的优势,协助理顺村民小组治理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矛盾有序化解。
最后,在法官依法释法、陪审员情理调和、党员特约调解员联动共治的共同发力下,该批案件原告、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涉案村民小组一次性向11名当事人支付征地补偿款。


